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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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用餐:无
住宿:火车上
交通:火车
用餐:晚餐
住宿:游船
交通:动车+大巴+游船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宜昌
交通:游船+大巴
用餐:早餐
住宿:宜昌
交通:大巴
用餐:早餐
住宿:温馨的家
交通:火车
1交通):徐州/武汉往返大交通,区间空调旅游车
2用餐):3早2正餐(10人1桌,9菜1汤)
3住宿):当地商务型酒店住宿。
4景点):三峡大坝,三峡竹海,白帝城,三峡人家大门票
5导游):优秀地接导游服务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保险,意外保险由客人自行购买
1三峡大坝电瓶车20元/人自愿自理
2三峡竹海电瓶车25元/人自愿自理
3三峡人家电梯30元/人自愿自理
4神女溪180元/人自愿自理
5陆地2晚单房差120元/人视情况自理,船段统一安排拼房
游船综合费用=598元/人必须自理(交当地导游)
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行程,报名时请将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实说明,根据身体状况慎重报名,凡身体健康、心态乐观的中老年朋友均可参加,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哮喘病等突发性疾病不宜出门远行者谢绝报名,隐瞒重大疾病报名及带病出游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