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景点】:
★【天坑三桥】: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5A级景区,【满城尽带黄金甲】【变形金刚】外景拍摄地
★【龙水峡地缝】:山道弯弯嵌绿树,小溪潺潺扬迷雾,幽邃神秘。
★【仙女山】:漫步在高山草原享受温暖的阳光普照,漫步草绿如茵,鸟语花香,牛羊成群……
★【磁器口】千年古镇磁器口,古色古香的石板路。
★【网红洪崖洞】国家AAAA景区,抖音网红景点,中国版《千与千寻》
【行程特色】:
★【精细服务】:全程精细服务、专业人员接、送站服务,让你游得舒心、放心、开心。
★【美景特色】:世界自然遗产地,坑与坑相连、仰望一线天、草原放飞心情、打卡网红重庆。
★【特色美食】:武隆特色农家菜、重庆火锅。
★【住宿服务】:全程入住商务精品酒店。
★【特别赠送】:赠送价值128的重庆自助火锅。
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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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用餐:无
住宿:重庆
交通:高铁+动车
用餐:早餐,晚餐
住宿:武隆
交通:大巴
用餐:早餐
住宿:重庆
交通:大巴
用餐:早餐,晚餐
住宿:重庆
交通:大巴
用餐:早餐
住宿:温馨的家
交通:高铁+动车
1交通):出发地到目的地往返大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住宿):全程商务型酒店双人标准间(单房差自理);
3用餐):4早2正餐,导游会根据游客人数安排所匹配菜的种类多少
4门票):含天坑三桥+龙水峡地缝+仙女山大门票
5导游):优秀地接导游服务。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意外险自行购买。
1、单房差440元/人 视情况自理
2、武隆出口电瓶车15元/人自愿自理,仙女山小火车25元/人自愿自理
3、印象武隆258元/人自愿自理,玻璃跳台和石头城套票65元/人自愿自理
4、长江索道40元/人或者WFC观景台108元/人自愿自理
5、行程中标注自理、个人消费以及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必须自理:天坑换车40+地缝换车40=80元/人(当地交导游)
1.行程中需自理的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的项目,请自愿选择购买参加,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
2.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等,不宜长途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如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需补旅行社300元/人;
3.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4.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游客不能享用,旅行社不做任何退费,不影响游览的情况下,旅行社会根据实时路况,天气等特殊情况调整游览的先后顺序;
5.此产品为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行程内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7.各景区内配套,各沿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8.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0.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徐州/重庆参考航班号:GT1075次桂林航空GT1075次(周一/三/五/七7:05-9:30)
重庆/徐州参考航班号:桂林航空GT1076次(周一三五七10:35-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