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1、枣庄滕州家门口出发,导游全程陪同;
2、奢想住宿:全程挂三酒店,拉萨市区免费升级1晚高端酒店;
3、美食体验:林芝特色美食-石锅鸡+篝火藏餐(其它包含正餐30元/餐标);
4、篝火藏餐:品尝烤羊、藏香猪、藏香鸡、青稞酒、酥油茶……和藏族的姑娘、小伙子一起把锅庄跳起来,藏歌唱起来……尽情挥洒热情!一起度过一个难忘的高原之夜;
5、赠送景点:鲁朗林海+鲁朗小镇+西藏民俗村+卡定沟+千佛塔
6、贴心赠送:赠送矿泉水(1瓶/人/天)/哈达接站/布达拉宫集体照/氧气
7、郑重承诺:绝不安排其他自费景点,违规赔付5000元/人
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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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数据! |
用餐:无
住宿:火车上
交通:火车
用餐:无
住宿:火车上
交通:火车
用餐:无
住宿:拉萨
交通:火车、旅游车
用餐:早中晚
住宿:八一镇
交通:旅游车
用餐:早中
住宿:八一镇
交通:旅游车
用餐:早中晚
住宿:拉萨
交通:旅游车
用餐:早中
住宿:拉萨
交通:旅游车
用餐:早中晚
住宿:拉萨
交通:旅游车
用餐:早
住宿:火车上
交通:旅游车、火车
用餐:无
住宿:火车上
交通:火车
用餐:无
住宿:无
交通:火车
1、住宿:全程挂三双人间+1晚高端酒店,若出现单男单女安排加床或三人间,或由客人补齐房差,拉萨不提供拼房服务(西藏住
宿条件有限,与内地同级酒店相比会低一档次,敬请理解),若升级住宿标准请在报名时补齐差价。
拉萨:昆晟大酒店/曼陀罗大酒店/殿影酒店/福幡林大酒店/福鑫源大酒店/昆仑商务/金水宾馆或同级酒店;
拉萨市区免费升级1晚乔穆朗宗/圣瑞斯/天峰国际或同级酒店
林芝:布迦象宝/小天鹅大酒店/三峡情大酒店/大峡谷酒店/工布大酒店或同级酒店
2、交通:枣庄西/滕州(火车站起止)--徐州往返接送,徐州—拉萨往返硬卧火车票;拉萨旅游车(返程或去程若改飞机请自补差价);
3、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自费、娱乐项目、其它个人消费(报价已按西藏优惠折扣门票或免票核算,无优惠门票可退)
4、导服:地接社优秀导游服务
5、保险:旅游意外险(不含高原险)
6、餐饮:含6早5正+林芝特色美食石锅鸡+大峡谷景区自助餐+篝火藏餐;早餐为所住酒店赠送;旅行社包含正餐为10人一桌,10菜1汤(30元/人餐标);若一桌人数不足10人则菜数递减;若因客人原因未就餐,不退餐费。拉萨饮食多为川菜,且条件有限,早餐、正餐餐饮质量都较差,请做好心理准备,请游客从发地带些自己喜欢的食品到拉萨,以备不时之需。
7、行程:本社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次序进行调整
8、购物/自费:不安排自费景点;特色购物详见补充协议
9、安全:要小心财物,贵重物品不要房在酒店房间或者旅游车上;不要谈论西藏政治问题;摄影拍摄人物,请先向对方打好招呼;行程中切忌我行我素,要有集体观念和时间观念,请配合导游安排。
10、其它:出行前请仔细阅读出团通知单及进藏注意事项
成人报价:3680元/人
成人会员:3380元/人
枣庄西/滕州火车站起止。
一、特别说明:
1、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全含;行程所列赠送景点,因特殊原因未能前往,不退任何费用;
2、布达拉宫每天限制参观人数,实际游览线路景点顺序可能会做相应调整,敬请理解;
3、西藏旅游车每台最多只允许乘坐26位游客,若同团游客人数较多,抵达拉萨后会分成数台车游览行程,全陪无法进行每台车
陪同服务(每台车均配有拉萨当地导游),敬请谅解;
4、行程所罗列时间点仅供参考,具体时间点以行程实际运行为准(会根据交通、天气、其它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二、特别提醒
1、进出藏火车票异常紧张,不保证车次、车厢及铺位、不保证同批次游客铺位挨在一起,具体车次及铺位以最终出票为准。确认
以后如出票,客人取消行程需承担火车票综费及铁路系统收取的退票手续费。旅行社不受理因车次及铺位原因产生的投诉!
2、由于西藏旅游民族和地域的特殊性,因自身原因(比如高原反应等)需提前返回的,或没有参加当天旅游项目的,所有费用不退,提前返回的客人产生费用自理。
3、10岁以下儿童不宜进藏;70岁以上老人不宜进藏,如仍想入藏,需家人陪同并出示医院的体检证明,证明身体状况事宜入藏。
三、参团须知:
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遇塌方、泥石流、雪崩、洪水等自然现象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无法按照正常约定行程进行(包括增加费用等),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和退费。
2、若由政府原因或当地大型活动造成酒店、景点、行程等变更或取消,我社会积极补救,不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因客人自身原因在旅游期间未能完成旅游活动或提前离团、弃团,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予退还,若在离团期间放生意外事故等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机票一经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航班时间以票面为准。游客自身原因造成名字或者身份证号码错误,不能登机或另外产生费用,我社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购物
购物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着自愿的原则,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行程单以外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自愿参加由乙方安排购物点,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自觉遵守所签订补充协议,在乙方安排购物点及双方约定停留时间内,自愿购物。乙方安排购物点应达到颁布营业标准,所销售物品无质量问题。乙方安排购物点名称,销售内容,停留时间应于行程或合同或补充协议内明确体现。
(二)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三)或由甲方提出,或由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自愿参加行程外的旅游项目,并由乙方协助安排。乙方安排行程外的旅游项目的销售内容及价格,停留时间等信息应于行程或合同或补充协议内明确体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
地点 | 场所名称 | 商品特色 | 时间 |
拉萨市区 | 工艺品(弘法阁,祥珠圣缘,藏地传奇) | 天珠,珊瑚,蜜蜡,唐卡、藏刀 | 90分钟左右 |
拉萨市区 | 林芝玉文化博物馆 | 阿里/田玉/昆仑各类玉石产品 | 90分钟左右 |
西藏特色购物店以实际参观为准,以上提供购物店仅供参考 |
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特别说明:行程中的景区(如西藏民族村)、餐厅、酒店、长途休息站等也有旅游商品售卖(包括路边小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若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是在地接社推荐的购物店里购买的旅游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