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 | 出团日期 | 起止城市 | 天数 | 线路名称 | 余位 | 总数 | 备注说明 | 在线预订 |
---|---|---|---|---|---|---|---|---|
暂无数据! |
住宿:火车上
用餐:早餐
住宿:游船
交通:大巴+游船
用餐:早餐,中餐
住宿:宜昌
交通:游船+大巴
住宿:温馨的家
交通:大巴+卧铺
1交通):徐州/武汉往返大交通,区间空调旅游车
2用餐):2早1正餐(10人1桌,9菜1汤)
3住宿):当地商务型酒店住宿。
4景点):含三峡大坝,白帝城大门票
5导游):优秀地接导游服务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保险,意外保险由客人自行购买
1东湖樱花园60元/人自愿自理
2三峡大坝电瓶车20元/人自愿自理
3神女溪200元/人自愿自理
4陆地1晚单房差50元/人视情况自理,船段统一安排拼房
游船综合费用=598元/人必须自理(交当地导游)
1、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行程,报名时请将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实说明,根据身体状况
慎重报名,凡身体健康、心态乐观的中老年朋友均可参加,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哮喘病等突发性疾病不宜出门远行者谢绝报名,隐瞒重大疾病报名及带病出游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2、出行时请您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当地游览注意以下几点:安全问题,游客在乘车、船停后方可上下机、车、船。并按车站、港口安全管理规定或指示标志通行及排队上下机、车、船;要讲究文明礼貌,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住店安全,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当地条件所限,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或自行妥善保管,外出时不要放在房间内,若出现丢失,后果自负,饮食安全,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发现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游览安全,浏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的太远。带未成年人的游客,请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一定要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购物安全,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注意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因迟到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3、游船上的热水,在开航两小时以后才能供应。船上住宿根据客人报名由船上统一安排,每到一个景点,您需要听船上广播和导游的忠告,记住游轮停靠的码头和游轮开航的时间,如因游客自身原因误船者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中途离团者,作为放弃,费用不退!因航道、水位、气候、等因素影响,游船运行时间以船上通知为准,大三峡(瞿塘峡、巫峡、西陵峡)及其中的景点(如:神女峰)均在船上观看,不需要门票。但观看的位置非常重要,请听从随团导游的安排,以获最佳观赏位置;如受洪水、天气、火车晚点等因素影响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此次航程延误或不能成行,我公司有权对行程和开航时间延迟和进行调整,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接待质量以您填写的意见单为凭证,本着当地取证处理的原则,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您未注明投诉意见,返程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请您珍惜合法权益。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